续借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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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画面左上方选择“
续借
”标签
使用条码阅读器 (barcode reader) 登录物品上的条码,物品名称等资料会自动显示
重复以上步骤加入其他要续借之物品
完成后按“
续借
”
画面显示物品资料及到期日资讯,按“
”关闭提示
提示
:
续借及归还必须分开处理,借阅者必须先选择续借或归还手续,然后才输入物品资料。
办理续借时不用登入系统。
“
物品序号
”只为条码阅读器使用。若直接以键盘输入索书号,先按“
”来选择“
索书号
”,输入“
索书号
”后需要按“
”来确定。
过期物品资料会以黄色显示,若有罚款,会累计于萤幕左下方,并以红色大字显示,提示借阅者。借阅者必须确认清缴罚款,否则不能续借该欠款物品。
借阅者若不清缴罚款,系统会提示“
归还尚欠罚款之物品?
”,借阅者可考虑先归还物品,稍后再清缴罚款,以免过期物品继续累计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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