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续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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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“
查阅借还记录
”步骤执行
从列表中右方“
选择
”栏位剔选要续借的物品
按“
”
画面显示物品资料、到期日期、续借次数等讯息,按“
确定
”
提示
:
用户必须先登入系统,方可办理续借物品手续。
过期物品不能续借,且有可能要缴付过期罚款,借阅者必须尽快归还过期物品及清缴罚款(若适用)。
参见
网上书目
查阅借阅者资料及借还资料
分类
:
网路
网上书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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