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續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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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3年5月22日 (三) 05:20 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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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「
查閱借還記錄
」步驟執行
從列表中右方「
選擇
」欄位剔選要續借的物品
按「
」
畫面顯示物品資料、到期日期、續借次數等訊息,按「
確定
」
提示
:
用戶必須先登入系統,方可辦理續借物品手續。
過期物品不能續借,且有可能要繳付過期罰款,借閱者必須盡快歸還過期物品及清繳罰款(若適用)。
參見
網上書目
查閱借閱者資料及借還資料
3 個分類
:
網路
網上書目
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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