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續借
出自 WebOffice
於 2012年8月16日 (四) 09:02 由
Support
(
對話
|
貢獻
)
所做的修訂
(
差異
)
←上個修訂
|
最新修訂
(
差異
) |
下個修訂→
(
差異
)
前往:
導覽
、
搜尋
按「
查閱借還記錄
」步驟執行
從列表中右方「
選擇
」欄位剔選要續借的物品
按「
」
畫面顯示物品資料、到期日期、續借次數等訊息,按「
確定
」
提示
:
用戶必須先登入系統,方可辦理續借物品手續。
過期物品不能續借,且有可能要繳付過期罰款,借閱者必須盡快歸還過期物品。
導覽選單
個人工具
登入
命名空間
頁面
討論
繁體
不转换
简体
繁體
檢視
閱讀
檢視原始碼
檢視歷史
更多
搜尋
導覽
首頁
近期變更
隨機頁面
說明
工具
連結至此的頁面
相關變更
特殊頁面
可列印版
靜態連結
頁面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