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借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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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2年8月14日 (二) 06:16 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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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主目錄中按
從畫面左上方選擇「
續借
」標籤
使用條碼閱讀器 (barcode reader) 登錄物品上的條碼,物品名稱等資料會自動顯示
重覆以上步驟加入其他要續借之物品
完成後按「
續借
」
畫面顯示物品資料及到期日資訊,按「
」關閉提示
提示
:
續借及歸還必須分開處理,借閱者必須先選擇續借或歸還手續,然後才輸入物品資料。
辦理續借時不用登入系統。
「
物品序號
」只為條碼閱讀器使用。若直接以鍵盤輸入索書號,先按「
」來選擇「
索書號
」,輸入「
索書號
」後需要按「
」來確定。
過期物品資料會以黃色顯示,若有罰款,會累計於螢幕左下方,並以紅色大字顯示來提示借閱者。借閱者必須確認清繳罰款,否則不能續借該欠款物品。
借閱者若不清繳罰款,系統會提示「
歸還尚欠罰款之物品?
」,借閱者可考慮先歸還物品,稍後再清繳罰款,以免過期物品繼續累計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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