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未配對記錄" 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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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建立規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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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聚會開始後超過 15 分鐘簽到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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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 修改規則 ===
 
=== 修改規則 ===

於 2014年2月11日 (二) 03:41 的修訂

未配對記錄」主要是讓用戶使用其他公司的器材(如八達通、聰明咭等)來處理出席登記出席問題的。這功能是按用戶要求而提供的額外服務。

系統會按「自動配對規則」指示定時把資料與聚會配對,用戶只要設定好「自動配對規則」就可以了,其他工作系統會按設定自動執行。


自動配對規則

建立規則

  1. 從《WebOffice》右上方選「出席
  2. 從左方的功能區選「出席」標籤
  3. 按「未配對記錄
  4. 按右上方的「自動配對規則
  5. 在「聚出席/遲到規則」畫面,按右上方的「新增規則」(BTN Add.jpg
  6. 輸入「規則名稱
  7. 剔選「生效
  8. 輸入規則的「優先次序
  9. 選取規則合用的「適用小組
  10. 從「生效日期」選取規則的有效日期
  11. 從「讀咭機名單」選取讀咭機編號
  12. 在「列作出席」輸入聚會開始前後時間
  13. 在「列作遲到」輸入聚會開始後列作遲到的時間
  14. 按「儲存


Note 提示

  • 規則設定後,系統會定時自動執行所有規則。
  • 優先次序」數值不能設定為「0」。
  • 必須設定「適用小組」,否則規則不會執行。同一小組可設定多項規則,可設定規則的優先次序來管理。
  • 開始及結束「生效日期」均預設為設定規則當天日期。請務必更改日期。
  • 用戶不能自行修改「讀咭機名單」,若有需要,請與啟創聯絡。
  • 列作出席」中的聚會開始前、後時間用以判斷是否有出席。範例如下:
 開始前   開始後   聚會開始時間   出席?   備註 
15 30 11:00am  出席   在 10:45am - 11:30pm 內簽到皆視作出席 
15 20 11:35am  缺席   在 11:20am 後簽到視作缺席  
  • 列作遲到」配合「列作出席」一起使用。無論出席者何時簽到,超過 「列作遲到」時間一率視作遲到。範例如下:
 開始前   開始後   聚會 
 開始時間 
 列作遲到 
 開始時間 
 出席 
 登記時間 
 遲到?   原因 
15 90 11:00am 15 11:10am  沒有遲到   聚會開始 15 分鐘內簽到 
15 90 11:00am 15 11:20am  遲到   聚會開始後超過 15 分鐘簽到 

修改規則


Note 提示


冊除規則


Note 提示


匯入出席


Note 提示


查閱未配對記錄


Note 提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