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新增讀者類別" 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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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「'''過期罰款'''」期限可選:日、週、月;罰款可不設定上限。 | *「'''過期罰款'''」期限可選:日、週、月;罰款可不設定上限。 | ||
*若未有設定「'''物品類別'''」,不能設定「'''讀者類別'''」,所以必須先設定「'''物品類別'''」。請參閱「'''[[設定物品分類]]'''」介紹有關操作方法。 | *若未有設定「'''物品類別'''」,不能設定「'''讀者類別'''」,所以必須先設定「'''物品類別'''」。請參閱「'''[[設定物品分類]]'''」介紹有關操作方法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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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[[Category:設定]] |
於 2013年5月21日 (二) 09:40 的修訂
- 從左方的功能區選擇「讀者」
- 按「類別」欄位右方的「新增類別」()
- 輸入類別「名稱」
- 按「儲存」
- 按右方的「新增規則」( )
- 選擇「物品類別」
- 設定是否容許借出(「最多可借出」)該類別的數量(「種物品」)及期限(「日」)
- 設定是否容許續借(「最多可續借」)的次數(「次」)及每次期限(「日」)
- 設定過期罰款及罰款上限
- 完成後按「儲存」
提示:
- 每一項「物品類別」必須個別設定借用規則。若沒有設定,系統不容許借用該類別物品。
- 「過期罰款」期限可選:日、週、月;罰款可不設定上限。
- 若未有設定「物品類別」,不能設定「讀者類別」,所以必須先設定「物品類別」。請參閱「設定物品分類」介紹有關操作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