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設施設定" 修訂間的差異
出自 WebOffice
行 72: | 行 72: | ||
#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'''負責職員'''」 | #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'''負責職員'''」 | ||
#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'''分區'''」 | #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'''分區'''」 | ||
− | # | + | # 輸入「'''備註'''」 |
− | # | + | # 按「[[File:BTN Save (Word).jpg|border]]」 |
# | # | ||
# | # | ||
行 86: | 行 86: | ||
{{note}} | {{note}} | ||
* 「'''分區'''」可以是樓層、房間或擺放、儲存其他設備的地方。例如:地下、二樓、天台、禮堂、雜物房、詩班室等。 | * 「'''分區'''」可以是樓層、房間或擺放、儲存其他設備的地方。例如:地下、二樓、天台、禮堂、雜物房、詩班室等。 | ||
− | * | + | * 設施照片在記錄儲存後方可以加入。 |
* | * | ||
* | * |
於 2015年3月28日 (六) 05:12 的修訂
《設施》系統的設計包括三部份:「地點」、「分區」及「設備」。「地點」是指建築物或地址;「分區」是指各樓層或房間;「設備」就是所有需要庫存的項目資料。舉個簡單例子,某某教會設有社區中心服務,那麼「地點」就可以設定為「教會」及「社區中心」。「分區」就可按各地點設定在不同的樓層,例如教會在地下至二樓、社區中心在三至四樓等;「分區」也可以是各房間:如禮堂、會議室、圖書館、詩班室等。「設備」就是在各「分區」內的物品如樂器、電腦、傢俬、電器等。
目錄
地點
新增地點
- 從《WebOffice》右上方選「設施」
- 從左方的功能區選「設施」標籤
- 點選「地點」,然後選擇「新增地點」
- 輸入「地點名稱」
- 選擇這「地點」是否「容許網上預約」
- 選擇預約的「開始時間」及「結束時間」
- 選擇日曆顯示時間的「間距(分)」
- 輸入地點的「排列次序」
- 完成後按「」
提示:
- 「開始時間」及「結束時間」的預設分別為「08:00」及「23:00」。
- 「間距(分)」預設為「60」分鐘。
- 「排列次序」預設為「0」。若要系統按「地點」名稱的筆劃或字母來排序顯示,只需設定相同的排列次序即可。
更改地點
刪除地點
提示:
- 記錄一經刪除,就不能再復原 (Undo)。
- 刪除「地點」時會一併刪除「地點」內的所有「分區」記錄及所包含的設施記錄。
分區
「分區」資料是在新增設施記錄時設定的,請參考「設備」介紹。
設備
- 從《WebOffice》右上方選「設施」
- 從左方的功能區選「設施」標籤
- 按右上方的「新增設施記錄」( )
- 輸入設施「編號」及「名稱」
-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類別」
- 選取「地點」
-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負責職員」
- 輸入或從清單中選取設施的「分區」
- 輸入「備註」
- 按「」
提示:
- 「分區」可以是樓層、房間或擺放、儲存其他設備的地方。例如:地下、二樓、天台、禮堂、雜物房、詩班室等。
- 設施照片在記錄儲存後方可以加入。
更改分區
提示:
刪除分區
提示:
類別
提示:
新增類別
提示:
更改類別
提示:
刪除類別
提示:
職員
提示:
新增設施
提示:
更改設施
提示:
刪除設施
提示:
參見
設施設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