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刪除物品釘裝方式" 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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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內容「#從《圖書館》主畫面右上方按「'''設定'''」,然後選「'''速查表'''」 #按左邊的「'''圖書館'''」點選「'''物品釘裝'''」 #點選要...」創建新頁面) |
(無差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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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2年7月30日 (一) 11:52 的修訂
提示:
- 資料一經確認刪除,不能再取回。
- 若有刪除的「物品釘裝」資料曾經被應用於物品,該物品的「釘裝」資料也會一同被移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