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未配對記錄" 修訂間的差異

出自 WebOffice
前往: 導覽搜尋
(建立規則)
(建立規則)
行 46: 行 46:
 
|align="center"|15
 
|align="center"|15
 
|align="center"|15
 
|align="center"|15
|align="center"|11:00am
+
|align="center"|11:35am
 
|align="center"| 缺席 
 
|align="center"| 缺席 
 
| 在 11:30am 後簽到視作缺席  
 
| 在 11:30am 後簽到視作缺席  

於 2014年2月10日 (一) 08:28 的修訂

未配對記錄」主要是讓用戶使用其他公司的器材(如八達通、聰明咭等)來處理出席登記出席問題的。功能不是預設的功能,是一項按用戶要求而提供的額外功能。

系統會按「自動配對規則」指示定時把資料與聚會配對,用戶只要設定好「自動配對規則」就可以了,其他工作系統會按設定自動執行。


自動配對規則

建立規則

  1. 從《WebOffice》右上方選「出席
  2. 從左方的功能區選「出席」標籤
  3. 按「未配對記錄
  4. 按右上方的「自動配對規則
  5. 在「聚出席/遲到規則」畫面,按右上方的「新增規則」(BTN Add.jpg
  6. 輸入「規則名稱
  7. 剔選「生效
  8. 輸入規則的「優先次序
  9. 選取規則合用的「適用小組
  10. 從「生效日期」選取規則的有效日期
  11. 從「讀咭機名單」選取讀咭機編號
  12. 在「列作出席」輸入聚會開始前後時間
  13. 在「列作遲到」輸入聚會開始後列作遲到的時間
  14. 按「儲存


Note 提示

  • 則設定後,系統會定時自動執行所有規則。
  • 優先次序」數值不能設定為「0」。
  • 必須設定「適用小組」,否則規則不會執行。
  • 列作出席」中的聚會開始前後時間來判斷是否有出席。範例如下:
 開始前   開始後   聚會開始時間   出席   備註 
15 30 11:00am  出席   在 10:45am - 11:30pm 內簽到皆視作出席
15 15 11:35am  缺席   在 11:30am 後簽到視作缺席  
  • 列作遲到」配合「列作出席」一起使用。無論出席者何時簽到,超過 「列作遲到」時間一率視作遲到。範例如下:
 開始前   開始後   聚會 
 開始時間 
 列作遲到 
 開始時間 
 出席 
 登記時間 
 遲到?   原因 
15 90 11:00am 15 11:10am  沒有遲到   聚會開始 15 分鐘內簽到 
15 90 11:00am 15 11:20am  遲到   聚會開始後超過 15 分鐘簽到 

修改規則


Note 提示


冊除規則


Note 提示


匯入出席


Note 提示


查閱未配對記錄


Note 提示